学院各部门:
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《高等教育专题规划》(教高[2012]5号)文件精神,为提高我院教学质量,加快我院建设步伐,按照学院党政领导的要求,现将《高等教育专题规划》转发给你们,请各部门及时组织教职员工学习,并结合本部门实际开展研讨和交流。
特此通知。 附件:教育部《高等教育专题规划》(教高[2012]5号)
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
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
·上一篇:关于转发《关于确定太阳能品牌的函》的通知
·下一篇:务必以特色理论为指导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