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各部门:
现将云南龙润置业有限公司《关于“天润康园”住宅小区购房合同领取地点变更事宜的通知》(见附件)转发给你们,请各部门认真负责,及时传达到部门每一位教职工,同时请未领取购房合同的教职工安排好工作及相关事务,尽快前往领取购房合同。
附件:关于“天润康园”住宅小区购房合同领取地点变更事宜的通知
学院职工住房建管领导小组办公室 (院工会办公室代章) 2010年6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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