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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天润康园”住宅小区购房合同返还流程的公告
发布日期:2010-03-24 浏览次数:  文章字号:   

尊敬的各位老师:

    “天润康园”住宅小区销售工作现已暂时告一段落,其余各项工作也在逐项推进中,现就后续工作流程做出以下说明:

    1、《商品房购销合同》签订完毕之后,相关程序转至各贷款银行,待银行审核资料通过、确定放款之后,将已放款人员名单分批返至我公司处;

    2、接到已放款人员名单之后,我公司工作人员将根据所列人员名单逐一电话通知各购房业主,告知其至樱花购物中心一楼“龙润•财富慧都”售楼中心领取《商品房购销合同》一份;

    3、一次性付款合同则需待备案完毕之后,于4月10日前返至售楼中心工作人员处,并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各业主前来领取;

    4、前来领取《商品房购销合同》的老师,请携本人身份证原件(如贷款者请同时携带银行还贷存折或放贷凭证);如非本人领取,则需携带户主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,或是出具由校方工会开具的外派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,或是由户主本人签署经公证后的委托公证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,方能代为领取;

    5、接到《商品房购销合同》之后,请各业主认真核验,核实合同及备案内容后,领取人需在《合同领取登记表》上签字并按手印,方可领取合同;

    6、我公司将在4月10日前返还完住房合同,5月1日前返还完车位合同。

    由于相关程序较为复杂、合同总量较大,为避免因混乱而造成不必要的失误,合同返还工作流程现已确定,请各位老师根据流程约定时间耐心等待通知,不要自行前往售楼中心。

    由此给您造成的不便,敬请原谅!


云南龙润置业有限公司
2010年3月2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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