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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中医学院在校学生2009年冬季应征入伍宣传提纲
发布日期:2009-11-02 浏览次数:  文章字号:   

 

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、中央军委2009年冬季征兵命令和云南省、昆明市征兵工作会议精神,根据呈贡县征兵工作会议具体要求,现将2009年冬季有关在校学生应征入伍的各项政策宣传如下:

    一、征集高校在校生入伍的重要意义
    征集各级各类本科、大专、高中毕业生及在读学生入伍的重要意义。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,从源头改善军队兵员结构,提高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工作,是推进实施人才强军、科技强军战略的重大举措,是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有效途径。我院各部门、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,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,全力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工作。

    二、新兵征集的条件
   (一)征集对象和范围
    今年冬季新兵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、大专、高中学校毕业生,重点征集2009年各级各类本科、大专、高中以上应届毕业生;各级各类本科、大专、高中院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,参加实习至2010年毕业的,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。依法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,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,可以批准入伍,并尽量征集2009年入校的学生,原就读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。
  (二)征集年龄
   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征集的年龄,应届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4岁。据本人自愿,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2009年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入伍。
  (三)征集条件
    政治条件,按照公安部、总参谋部、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《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》和有关规定执行。体格条件,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和有关规定执行。
  (四)优惠政策
   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义务兵役,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、优先体检政审、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,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、优先考学升学和每年获得国家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6000元的优惠政策。

    三、征集时间及阶段划分
    根据国务院、中央军委征兵命令和省、市、县武装部安排,今年冬季征兵工作从1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,大体划分为四个阶段:一是10月底前,传达上级征兵工作会议精神,部署征兵任务,组织宣传教育、进行人员培训;二是11月1日至25日,主要完成宣传报名、体检、政审和兵员预定工作;三是11月26日至12月10日,对体检、政审合格的预定兵员进行复查复审,并进行审批定兵;四是12月11日至31日,完成新兵交接起运工作。

    四、我院学生应征入伍报名方式
   我院2009年冬季应征入伍工作由院武装部负责。各二级学院有关动员在校生应征入伍事宜,以及有报名意向学生需了解有关情况的,可与院武装部办公室(呈贡校区行政楼227号)联系咨询。
    联系人:李国光,联系电话:5918236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云南中医学院武装部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一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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